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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八公山路游园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5-11-23
  • 有效期至:2015-11-25 [已过期]
  • 浏览次数1698
 合肥市庐阳区八公山路游园设计项目抽签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肥市庐阳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对“合肥市庐阳区八公山路游园设计”进行公告,欢迎入库定点单位到现场监督。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5LYFB0499

  2、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区八公山路游园设计

  3、项目概算:14.65万元

  4、项目内容:中签单位须按照业主要求,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完成合肥市庐阳区八公山路游园设计等内容,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5、库类别:风景园林设计

  二、抽签时间及地点

  1、抽签时间:2015年11月25日15:00

  2、抽签地点:合肥市濉溪路295号庐阳区政府办公楼2楼206号抽签室

  三:联系方法:

       四、其它

  庐阳区八公山路游园设计单位招标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二、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且近五年内具有类似绿化景观设计业绩。1、拟参加本项目的常驻现场设计人员不得少于3人,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对投标单位人员的配备要求如下:岗位要求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人(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中标后业主核查)设计人员市政专业,助工及以上职称1人(中标后配备,业主核查)园林专业,助工及以上职称1人(中标后配备,业主核查)合计3人2、设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标人的在岗职工。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交公司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技术人员2014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证明,采购人发现1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配备要求,扣除设计费10000元,发现2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配备要求,扣除设计费20000元,如果3人(含3人)以上不能提供以上证明,采购人将解除合同,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采购人工期延误及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三、工程设计概算:庐阳区八公山路游园设计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测算设计费,概算约14.65万元。四、设计期限:设计周期为14天(含专家评审、施工图审查时间),要求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7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评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五、设计内容及要求:庐阳区八公山路游园设计,乔灌木栽植、广场铺装等。1、现场勘查测量,确定施工范围,提交勘查测量文件。2、方案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图册、方案设计说明和概算;3、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图册、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4、工程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同时负责每次设计通过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的审查。(1)中标单位在接到设计任务7日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及评审,7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2)中标单位全程跟踪服务,按相关评审专家意见修改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审查。(3)中标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施工时应驻施工现场,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最长不超过四个小时抵达现场。(4)中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业主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相关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5)因设计原因导致实际造价超过项目概算5%的变更费用,由设计单位承担。(6)中标单位提供设计电子文本;同时提供项目勘查测量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图集、施工图按10份打印量计算。六、付款方式: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后,付至合同金额的60%,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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