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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宁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5-10-27
  • 有效期至:2015-12-03 [已过期]
  • 浏览次数1828
报建编号:1222104120150038

  招标备案号:12002015102050

  设计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市设计[2015]1019(延1)

  延期原因: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宁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15]2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兴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465175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兴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津宁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建设地址:宁河县津宁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绿化总面积766176.7平方米,包括津宁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绿化节点内的种植土改良,平整场地及绿化植物的栽植工作;本工程项目总投资额4651.75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津宁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区域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津宁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程,建设绿化总面积766176.7平方米,包括津宁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绿化节点内的种植土改良,平整场地及绿化植物的栽植工作。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由中标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以及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

  2.4工期要求: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03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时0分至5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滨海创新创业园商务中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兴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再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A区-502(集中办公区)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滨海创新创业园商务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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